《毛诗大序》言:诗者,志之所之也,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。《诗经》作为先秦最重要的文学经典著作,体现了古代先民们对语言、情感意志和生活探索的一次伟大尝试。在古代,《诗经》并非是单纯的文学作品,在周公制礼作乐后,《诗经》在承担社会功用方面起到很大作用。本文以试图通过《左传》中对《诗经》的引述展开,从典礼仪式、赋诗言志、娱乐与社会政治生活四方面对《诗经》的社会功用进行阐述。
一、《诗经》与《左传》
《诗经》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,产生于三千多年的西周时期,在春秋时期广泛流传于各诸侯国之间,后经孔子去重校订,形成较完善之版本。《论语·阳货》:子曰:小子,何莫学夫《诗》?《诗》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;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;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’”可见孔子早在春秋时期便对《诗经》的社会功用进行了高度概括和赞颂。《左传》是中国古代史传文学的典型代表,《左传》从鲁隐公元年至鲁哀公二十六年,对《诗经》中的词句进行大量征引及论述,既保留了《诗经》中的重要篇幅,也为理解和阐释《诗经》的功用提供了重要文字来源。《左传》中引述《诗》达二百余处,广泛出现于各种外交礼节、讽喻劝谏、设宴迎宾、赋诗言志等场合。通过《左传》探讨其对《诗经》的引用,可以更细致的研究后者所承担的社会功用。
二、《左传》中所体现的《诗经》的社会功用
(一)承担典礼仪式
《礼记·礼运》言:故治国不以礼,犹无耜而耕也。礼乐在西周初年逐渐成为一种统治与教化的工具,同时也是《左传》的核心思想之一。礼原本起于祭祀活动,古人祭祀时多遵循规范,久而演化成礼。如《左传·文公·文公二年》:宋祖帝乙,郑祖厉王,犹上祖也。是以《鲁颂》曰:「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,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」君子曰礼,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。《诗》曰:「问我诸姑,遂及伯姊。」君子曰礼,谓其姊亲而先姑也。祭祀在春秋时同样为国家大事,祭祀时不符合固定的顺序极为失礼,这是不明智的,前者引用《诗经》三颂之一的《鲁颂》来说明这一点,后者引《诗·邶风·泉水》,借访亲之序来言说礼制的重要性。
《诗经》承担典礼仪式的功用不仅体现在祭祀方面,还在着装、身份行为等方面有所体现。如《左传·僖公·僖公二十四年》: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,好聚鹬冠。郑伯闻而恶之,使盗诱之。八月,盗杀之于陈、宋之间。君子曰:「服之不衷,身之灾也。《诗》曰:『彼己之子,不称其服。』子臧之服,不称也夫。《诗》曰,『自诒伊戚』,其子臧之谓矣。《夏书》曰,『地平天成』,称也。」
此处引用了《诗·曹风·候人》:“彼其之子,不称其服。”与 《诗经·小雅·小明》中的:“心之忧矣,自诒伊戚。”对于前者,郑玄 笺:“不称者言其德薄而服尊。对于后者,杜预注:「戚,忧也。」可见春秋时期的礼节多以等级方式体现,个人身份与着装必须密切相符,否则便是不符礼节。在文中,子臧的服饰与自身的地位身份不相称,所以招致杀身之祸。
又如《左传·昭公·昭公二十一年》:三月,葬蔡平公。蔡大子朱失位,位在卑。大夫送葬者归,见昭子。昭子问蔡故,以告。昭子叹曰:“蔡其亡乎!若不亡,是君也必不终。《诗》曰:‘不解于位,民之攸塈。’今蔡侯始即位,而适卑,身将从之。”在蔡平公安葬的仪式上,蔡国的太子朱没有站在葬礼中应站的位置上,而是站在下面,于是招来了昭子的叹息。此处《诗》的原意应是“在高位不懈怠,民众将得到安宁。”太子朱的行为违背了君王应当遵守的典礼仪式,这在当时是十分严重的。由此也可见《诗经》所承担的社会功用之大。
(二)赋诗言志
《诗大序》云:“诗者,志之所之也,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。”春秋时期,各国贵族常在宴饮、外交等活动中进行赋诗活动,他们的赋诗活动并非源于审美目的,而是时常借诗来言志。贵族的“赋诗”活动并不是自身创作产出,他们所用的是现成的《诗》,这在《左传》中多有体现。黄櫄《毛诗集解》:“古人赋诗,断章取义,盖取其临时意之所遇。”《左传》中的赋诗言志大多各取所需,或断章取义,或随心生义,表达自己的志向。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年》所载:“冬,季武子如宋,报向戌之聘也。诸师段逆之以受享,赋《常棣》之七章以卒。宋人重贿之。归,复命,公享之,赋《鱼丽》之卒章。公赋《南山有台》。武子去所,曰:‘臣不堪也’。”在这段中,季武子赋《小雅·常棣》的第七章和最后一张以回报向戌的聘用,《常棣》的原句为妻子好合,如鼓瑟琴。兄弟既翕,和乐且湛。宜尔室家,乐尔妻帑。是究是图,亶其然乎?《诗经》中原句意在歌颂兄弟与夫妻亲密无间、志同道合的家庭关系,而季武子赋此诗则是为了赞扬两国之间的交往之情,笔者认为,此处应是对“兄弟之情”的断章取义,舍弃“妻子”的关系,以“手足”比喻两国之交好。
再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他日,公享之。子犯曰:‘吾不如衰之文也,请使衰从。’公赋《河水》,公赋《六月》。赵衰曰:‘重耳拜赐。’公子降,拜,稽首,公降一级而辞焉。衰曰:‘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,重耳敢不拜。’”在这里,重耳赋《河水》,秦穆公赋《六月》赠与之。按杜注言,《河水》指河水朝宗于海。重耳赋诗,意指朝宗于秦。
《小雅·六月》原文述周宣王时期尹吉甫北伐玁狁,赞誉尹吉甫的文韬武略,秦穆公赋此诗,意在表明对重耳的重视与勉励。重耳流亡受难,辗转诸国,秦穆公没有轻视他,而是以国君之礼相待,赋诗以赠,重耳也以诗喻志,可见,国君的宽宏大度与臣子的志向均通过《诗经》得以彰显。此处二人的赋诗相比季武子的来说更加明显,季武子的赋诗更倾向于“断章”,而秦穆公和重耳的赋诗则倾向于类比,不过两种方式在言志的效果方面并无太大区别。
(三)娱乐
《诗经》的娱乐功能主要体现在体育运动、聚会歌舞等方面。如《左传·季札观周乐》:吴公子札来聘。……请观于周乐。使工为之歌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曰:“美哉!始基之矣,犹未也,然勤而不怨矣。除此之外,季札还见到了《象箭》、《南衡》、《大武》、《韶漤》、《韶箭》等歌舞表演,并感叹《诗经》中乐歌的宏大与精美,为之感叹。在古代,舞与乐是相通的,它们是贵族阶层的统治工具之一,同时也成为了一种为贵族们准备的娱乐性观赏活动。在奏乐时,不同场合所演奏的乐曲也不尽相同,如《小雅·鹿 鸣之什·鹿鸣》常用于国君和臣子宴饮时的娱乐活动,大雅·文 王之什·绵》则是劳动中所演奏的乐歌。
(四)对社会与政治生活的看法
《左传》中经常出现引《诗》来表达对社会政治看法的文章,这些赋诗引句多恰当且鲜明的表明观点。如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:韩宣子之适楚也,楚人弗逆。公子弃疾及晋竟,晋侯将亦弗逆。叔向曰:「楚辟我衷,若何效辟?《诗》曰:『尔之教矣,民胥效矣。』从我而已,焉用效人之辟?《书》曰:『圣作则。』无宁以善人为则,而则人之辟乎?匹夫为善,民犹则之,况国君乎?」晋侯说,乃逆之。
晋平公因楚国不迎接韩宣子,自身也不想迎接公子弃疾,后经楚向劝导才派人迎接。这里体现了楚向在政治生活方面的高明之处。晋平公倾向于以教化育人,来达到天下太平的伟大目标,但重耳引《诗》鲜明地指出晋平公存在的问题,即教化是双向的行为,如果君王不学习教化之法并以身践行,那么同样无法要求民众重视教化。
又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君子曰:“颖考叔,纯孝也,爱其母,施及庄公。《诗》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其是之谓乎!” 这里通过引《诗》体现了作者对颖考叔尽孝的极大赞扬。孝的观念历史悠久,并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。《左传》引《诗》的同时能结合实例来叙述,可谓感人至深,体现了对“孝悌”这一社会生活概念的看法。
从坚守信用方面来看,《诗经》中同样有所体现。《左传·召公元年》:“譬如农夫,是穮是蓘,虽有饥馑,必有丰年。且吾闻之:“能信不为人下。”吾未能也。《诗》曰:“不僭不贼,鲜不为则。”信也。能为人则者,不为人下矣。吾不能是难,楚不为患。’”赵文子以农夫为喻,以《诗》为证,说明了坚守信用的重要性,古人多以信用至上,金钱为下,待人以信,方能成为他人的榜样。对《诗》的此种引用,也可以间接达到教化世人的效果。
通过左传所引之诗,我们可以从中窥探诗经的社会功用,这其中既有较为原始的诗义,也有个人对《诗》的重新阐释,《诗经》可以为士大夫赋诗言志,也可用来治国安邦,推行教化,它不仅在当时起到重要的社会作用,在当代仍有许多社会价值以待挖掘。
参考资料
高亨.诗经今注·诗经筒述[M].上海:上海占籍出版社,1980:1.
李山《诗经的文化精神》,东方出版社 1997 年版。
沈玉成.左传译文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81: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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